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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日记的延续与改变

四肢

作者: 伪装 日记簿:
    
        我喜欢记录自己的言行。每一处都不会轻易丢失,我惜爱自己任何一件事物。
    
     年幼的时候,喜欢车。但颜色我仍是爱黑色,可最终我还是买了深蓝色。觉得味道不同,深蓝色给人以稳重。我是令人缺乏安全感的女人。我不适合做个骑士。据说英勇的骑士将自己心爱女人的内衣放在骑装里,给自己带来好运。以示自己的忠诚。
    
     年轻的时候,喜欢关于黑色的事物。找寻,一发不可收拾。衣橱里半面却是黑色的衣物。
    
     手,我的手。难看。肉居多,故,我不显现自己的肉手摇摇的姿态。遗失自己的方寸,以便不让谁看见质感的手,多言。
    
     一处伤疤:第一次做菜。被滋滋地油溅到,清楚的很。从一处伤疤,我第一次有了自己随心的资本,与我有血缘关系的男人给我钱,来犒劳那只受了伤的手。那年我10岁。一个人在KFC,观摩那只手。
    
     手上只有一件物件——表。是K的表,我一直带在身边。凡有它在,我很塌实。不知为了什么。但觉得没有它,我会失魂落魄。犹如醉酒。我适合这样的表,劳力士的表,远不及它。劳力士的表放好,默默的沉睡在盒子里,我好象知道它不是属于我。
    
     每去一景。
    
     相机是唯一见证我路途的鉴证。我拍下自己的脚。不是因为尘土飞扬的场景,而是某一处,我穿了何样的帆布鞋。帆布鞋,我不喜欢穿袜子,以及我穿MACK鞋,也不穿。依靠说:“那像个棍子杵在里面似的,难看。”在依靠的眼里,我没有一次合格的着装和鞋。所以我依然不去计较,我知道如果有我的规律可寻,将不是我。
    
     我的脚,白皙。
    
     少见在白天,我会穿拖。
    
     脚的踝骨很高,我自认为那是性感的象征。
    
     那夏,我经常会用透明的指甲油,涂一层淡淡地颜色,以示在黑夜里更加的亮眼。不是灼伤的他人的眼,而是满足我对黑夜的期盼。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 夜魅。
    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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